依法搜查办公场所 “老赖”当场还清欠款

淄博晚报 2018-06-14 12:01 大字

晚报讯(记者陈菲菲通讯员田承海)在规定时间内,被执行人既未报告财产,亦未主动履行付款义务,并拒绝配合法院执行。昨日,桓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淄博市张店某交通运输公司进行依法搜查,查封其部分物品,通过此次执行强制行动,迫使被执行人单位认识到错误,当场缴纳了欠款。

据桓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此案的法官介绍,此案系运输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今年87岁,因乘坐被执行人单位名下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受伤,经审理判决被执行人单位赔偿申请执行人医药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84486元。执行立案后,桓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单位送达报告财产令及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单位既未报告财产,亦未主动履行付款义务,执行人员遂到被执行人单位办公场所催办执行,被执行人单位工作人员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配合执行,经执行人员询问,亦拒绝提供负责人有效的联系方式。

经桓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调查,被执行人单位系交通运输公司,向其名下出租车的司机收取管理费,应有能力履行付款义务。经依法搜查,查封其部分物品,迫使被执行人单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缴纳了欠款。记者了解到,此案从执行立案到执行结案不足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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