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唐山镇一商店销售红心薯条二氧化硫超标
本报9月19日讯(见习记者巩悦悦)19日,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了《桓台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6年第6期)》,8月20日,桓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对209批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合格产品202批次,不合格产品7批次。
记者梳理后获悉,不合格抽检单位(或生产企业)分别为:桓台县田庄镇丰源酒糖茶批发部,桓台县起凤镇海鑫源商行,淄博太极工业搪瓷有限公司食堂,淄博市社会福利院职工食堂,桓台县城区点点利活鱼行,桓台县起凤镇水乡酒店,桓台县唐山镇李红英副食商店。不合格项目分别为:二氧化硫、铝和日落黄、3-氨基-2-恶唑酮、氨基脲。
其中,桓台县起凤镇水乡酒店经营的河虾,氨基脲不符合整顿办函(2010)50号文的要求;桓台县唐山镇李红英副食商店销售的红心薯条,二氧化硫不符合GB2760-2014的要求。
据悉,根据《省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规范》,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通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对相关产品采取下架、封存、召回、销毁等措施及时处置,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桓台县公安局依法查处。
桓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及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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