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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种的树死了砍伐被制止 林业部门:伐树前须办“采伐许可证”

淄博晚报 2013-12-04 23:59 大字

晚报热线3184500讯(见习记者王锐记者孙艳芹)“我早就向县林业局提出了申请,可采伐证一直没办下来,现在这些树死了不少,我想砍掉却不允许。”昨日,桓台的巩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自己遇到的烦心事。记者咨询桓台县林业局得知,巩女士所提交的申请书上没有树木更新方案,其林木采伐许可证因而无法办理。

巩女士告诉记者,几年前她承包了桓台县起马路两旁的土地,眼看枯死的杨树越来越多,担心枯树倒下会砸伤路过的市民,而家中也急需用钱,12月1日,她便联系好了买主。没想到伐树时被起凤镇政府工作人员制止,这让她有些想不通。

桓台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窦先生解释,起马路是起凤镇至马踏湖的主要道路,路两旁栽种的是生态防护林,想要砍伐这些树木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时,申请书上要有所在村委的公章和树木更新方案设计书。巩女士的申请书上没有树木更新方案,其林木采伐许可证就迟迟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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