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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车后发现车门凹陷责任谁负? 工商部门回应:消费者有当场验货责任

淄博晚报 2013-11-13 00:11 大字

晚报热线3184500讯(见习记者王锐记者孙艳芹)昨日,桓台县张先生拨通本报热线,反映他在淄川区某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开回家后才发现车左后门有一块拇指大小的凹陷,而4S店称因该车已开出,不再对这一缺陷负责。张先生为此感到很烦心。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几天前从淄川区某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取车时没有仔细查看就将车开回家了,到家没多久就发现车的左后门有一块凹陷。车只开了一次,路上也没有发生刮擦或磕碰,张先生判断这是车上本来就有的凹陷,遂又去找购车的4S店。该4S店工作人员表示,车已提走,再出现外观损伤便与4S店无关。对于4S店的这一回复,张先生表示很不满:“这车我就开了一次,路上也没有磕碰,他们怎么就不承认呢?”

针对张先生遇到的问题,记者昨日咨询了市工商局12315热线。12315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购买商品时有当场验货的责任,张先生没有仔细验货就将车开回家,之后再发现的缺陷就很难再确认责任。就张先生的具体案例而言,该4S店不负有为张先生维修车门凹陷的责任。

本报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汽车及其他贵重商品之前,一定要谨慎检查物品外观及性能,确认无误再收入囊中,以免为将来的维修责任界定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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