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试点审批服务新模式 “告知承诺”让办证立等可取 □本报记者 王黎明 通讯员 于峰

淄博日报 2018-07-19 12:42 大字

“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营业执照,本以为缺少了材料就办不了!但工作人员实行容缺办理,在告知承诺书上签字后,马上就给办了,现在的服务真令人意想不到!”

近日,北京麦克沃根科技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的郑经理从县工商局窗口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营业执照,欢喜之情溢于言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和群众制度性成本,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确保实现群众办事“一次办好”,高青县试点实行了审批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并于6月6日印发了《高青县审批服务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公布了第一批试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共涉及21个部门(单位)的248项具体审批服务事项。

《实施办法》中明确,审批服务告知承诺制是指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外,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审批。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群众可以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审批服务部门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后,行政主管部门及时跟进监管,对行政相对人承诺的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予以处罚,真正实现“轻审批、重监管、促发展”的目的。

原本需要多个工作日才能办好的证件,现在只要书面承诺符合申请条件,变成“立等可取”,这不仅增强企业经营的积极性,也大大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高青县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审批服务告知承诺制与传统的审批模式相比有三个特点:一是简化了审批手续、优化了审批环节、压缩了审批时间,能让申请人快速取得审批,并开展相应活动;二是拉近了政府与企业群众之间的距离,审批服务部门和申请人的关系变为合作和互动关系,行政服务特征更加突出;三是改变了重审批、轻监管的审批模式,推动了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转变。

“这次改革以解决群众办事难点、堵点为出发点,以转变思维方式为突破口,在实践运行中产生,服务于民。它改变了部门重审批、轻监管的审批模式,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侧重,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加强监管力度。这是一场刀刃向内的政府自身革命,是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极大激发市场活力的战略举措。”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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