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高青县明确提醒函询诫勉35种情形

淄博日报 2017-08-02 16:24 大字

日前,高青县为推动提醒函询诫勉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出台了《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对需进行提醒函询诫勉的35种情形进一步明确细化。

对在日常管理监督或党内集中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换届、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平时考核、干部考察、巡察等工作中,发现领导干部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15种情形,及时进行提醒,比如在领导干部报送个人干部档案材料方面,报送不及时的,有必要提醒有关领导干部注意。针对信访、举报及其他途径反映领导干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的10种情形,及时进行函询了解,比如对反映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不力的信访举报,下达《函询通知书》,要求限期说明。对领导干部存在较为严重问题,但不构成违纪却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构成违纪但免于党纪政纪处分的15种情形,对其进行诫勉,比如在治理“散乱污”企业工作中,经县委批准,对履职不到位的6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

通过将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融入到日常监督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了干部管理监督体系,对存在问题的班子和干部,勤“扯袖子、咬耳朵”,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刘龙飞)

新闻推荐

索要工资未果 员工偷拿1万元

晚报讯(记者张丽通讯员姜冬冬高文真)老板没及时支付工资,员工就自己从店内偷拿。昨日记者从高青警方了解到,通过网上追逃,警方最终将盗窃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1月24日,高青县公安局接到某...

高青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高青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