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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溺爱 “熊孩子”屡次闯祸

淄博晚报 2016-01-05 16:51 大字

晚报讯(记者李妍通讯员吕汇川高文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向是公安机关最头疼的问题之一,一方面要严惩犯罪,一方面又要考虑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近日,高青县公安分局就遇到了这样一名令人头疼的少年。

1月3日,家住高青县木李镇的董某正在木李派出所接受调查。民警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董某虽然年仅15周岁,但在村里可是无人不知,他从小就是村里数得着的熊孩子之一。由于家人的溺爱,董某很快就养成了唯我独尊的霸道性格,在村里经常闯祸,一旦遇到不顺心的事就肆意打架、砸东西。

后来,董某辍学在家,混迹社会并结识了一批所谓的“哥们”,整天无所事事。没钱了就找母亲要,母亲不给就拳脚相加,甚至大冬天地将母亲赶出家门,而溺爱孩子的母亲却一味地顺从。董某因涉嫌强奸而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但由于年龄太小,加之母亲东拼西凑借了许多钱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董某不久之后被取保候审。然而,这件事却丝毫没有令董某收敛。

1月3日上午,为了泄愤董某砸了邻居家的东西,邻居报警后,根据董某破坏物品的价值,公安机关对董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违法行为人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不予执行。也就是说,公安机关无法将15周岁的董某送进拘留所。民警在对董某进行批评教育之后,只能嘱咐其母亲对孩子严加管教。

民警提示,家长对孩子的培养和教育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千万不要过分溺爱孩子,当孩子的成长偏离了正确的轨道时,家长应当及时纠正,否则当孩子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时,等待他的将是更加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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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高青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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