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车内放“开路刀” 违法被拘留

淄博晚报 2015-12-16 16:57 大字

车内放“开路刀”

违法被拘留

晚报讯(记者张丽通讯员巩向才高文真)12月14日,高青县木李镇的杨某因在自己的私家车后备箱内放有一把60厘米左右的钢制“开路刀”,系管制刀具,被高青警方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杨某于今年夏天从路边购买一把钢制的“开路刀”准备吃西瓜的时候使用,后杨某将该刀具放到自己私家车的后备箱内,杨某驾驶车辆外出也一直携带该刀具。12月14日,杨某驾车途经高青县常家镇时被设卡检查车辆的民警发现。经测量,杨某车上携带的刀具身长40厘米、刀柄长18厘米、刀尖角度大于60°、刀身为白色钢材制作、已开刃、刀身印有“开路刀”字样。经对比该刀具符合公安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第一条第五项之规定,系管制刀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高青县公安局给予杨某行政拘留的处罚。

民警提醒: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均系违法行为,希望市民不要因一些个人的原因而携带这些物品,否则将会受到处罚。

新闻推荐

政府工作报告解读之二 优势转化打造齐文化名城

位于新区文化中心的淄博市图书馆开馆后...

高青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高青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