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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再进班房

淄博晚报 2015-01-15 19:19 大字

晚报讯(记者张丽通讯员高玉浩高文真)滨州籍男子孟某2013年曾因盗窃罪,被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孟某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于近日流窜至高青县,1月11日晚,孟某因盗窃电动车被高青县公安局县城派出所当场抓获。

2014年12月以来,高青县城辖区发生盗窃电动车案件,高青县公安局县城派出所针对发案特点及发案区域,积极组织便衣民警在重点区域和地段进行蹲守。

1月11日21时50分许,便衣民警在高青县黄河路与文化路蹲点守候时,发现一驾驶天蓝色电动三轮车的男子较为可疑。民警跟踪该男子至高青县县委县政府东门时,将该男子查获并对其进行当场盘问,该男子自称叫孟某,博兴县人。

便衣民警在孟某所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内发现梅花螺丝刀、活扳手、剪子、液压钳、大包、马扎、被剪断的插锁、链子锁等物品。经进一步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孟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系1月6日李某被盗的电动三轮车,被剪断的插锁系李某锁被盗电动三轮车的插锁。经审讯,孟某对自己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昨日,记者从高青县公安局了解到,孟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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