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开着借来的车肇事后跑了!
□本报记者 张卫建
通讯员 张云梓 王爱民
本报讯 9月8日中午12时,沾化县城南外环十字路口发生两辆轿车相撞交通事故,其中一辆黑色奥迪轿车逃逸。
民警接警后迅速出动,在得知肇事车朝滨州方向逃逸的信息后,立即通知沿线各交警中队、派出所进行堵截。民警兵分两路沿线查找肇事车,巡逻至海天大道周王村附近时,民警发现了一辆黑色奥迪轿车形迹可疑,不等民警靠前,黑色奥迪迅速加速狂逃,为了保证嫌疑人以及过往群众安全,民警与下洼派出所、黄升派出所、大高派出所、交警二中队取得联系进行堵截,放慢了对该车追击的速度。
民警调取了肇事车的登记信息,发现此车车主是阳信县水落坡乡刘某,刘某于今年4月份将此车抵账抵给了淄博高青县的吴某,吴某又于6月份将此车抵给了沾化县的王某,办案民警认真梳理了以上信息,初步断定沾化县利国乡某村王某是近期车辆实际管理人的可能性较大,民警立即传唤了王某。
据王某交代,此车现在借给大高镇某村的穆某使用,民警立即赶往大高镇某村对穆某实施抓捕,穆某已潜逃。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民警随后将在利津一家修理厂维修的黑色奥迪车扣留。第二天,嫌疑人穆某来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对肇事逃逸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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