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莱芜市提高四项民生政策补助标准

莱芜日报 2010-07-28 00:28 大字

本报讯(首席记者 李玉亮)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在落实好现有民生政策的基础上,近日莱芜市又出台四项新政,以提高四项民生政策补助标准,从而进一步改善民生。这四项新政是:

提高失业金发放标准。自2010年7月1日起,将失业金发放标准由原来的370元/月提高到450元/月。调整后,莱芜市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失业金、医疗补助金共计472.5元。

提高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自2010年7月1日起,将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120元。调整后,省对莱芜市补助54元,市对莱城区、雪野旅游区补助36元,莱城区、雪野旅游区各负担30元;市对钢城区、开发区、泰钢工业园补助24元,钢城区、开发区、泰钢工业园负担42元。目前,市级补助资金235万元已拨付到位。

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自2010年7月1日起,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120元。其中,省级对莱芜市按人均9元进行补助。

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从今年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由24元提高到1100元。 

新闻推荐

抗旱保苗忙冬灌

12月8日,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西郭村农民郭桂利夫妇在麦地里浇水抗旱。今年10月以来,山东省平均降雨...

高青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高青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