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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奖补带来大实惠 山丹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做法和体会

甘肃日报 2013-01-23 23:47 大字

中共山丹县委  山丹县人民政府

山丹县地处河西走廊中部,全县辖5乡3镇,110个行政村,745个村民小组。总面积5402.4平方公里,总人口20.6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5.32万人,土地总面积810万亩,可耕种面积85万亩,长年耕种45万亩左右,是典型的农业县。2009年以来,在省市财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把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和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着眼于解决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问题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急事难事,累计投资1.33亿元,其中申请奖补资金3931万元,完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217个,新建和维修村社道路336公里、渠道273公里、堰塘及小型提灌设施10座,新建村民健身广场8个,建设垃圾收集点106个,植树4.2万棵。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铺平了农家通村路、点亮了百姓门前灯、改造了地头引水渠、营建了休闲好去处,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各项事业长足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促动,调动群众参与奖补项目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农民广泛宣传开展“一事一议”的重要意义,并在领导班子强、群众积极性高、发展潜力大的村先行开展。2012年,全县共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55项,完成投资4802万元,其中申请奖补资金1544万元,县级财政预算安排950万元,群众筹资筹劳2308万元,8个乡镇55个行政村的8.6万群众受益。共整修村社道路57.6公里,修建渠道105公里、小型塘坝6000立方米、村民健身广场4500平方米。真正解决了群众需求最迫切、积极性最高、受益面最广、见效最快的民生问题,促进了山丹村级公益事业的长足发展。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奖补项目的长效机制。财政奖补工作是以民主决策、量力而行、阳光操作为基本原则的一项惠民工程。为了给财政奖补工作提供民主、合理、规范的制度保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山丹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方案》《项目养护管理办法》《项目公示管理办法》《项目申报审批管理办法》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并在具体操作中做到严把“五关”:一是严把预算关。严格编制公益事业预算方案,并上报县税改办审核。二是严把审批关。“一事一议”筹资方案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财政所审核,经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后实施。三是严把监管关。筹集的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四是严把验收决算关。项目结束后,及时核算收支情况,做好验收结算。五是严把公开关。村委会将村民会议表决、筹资明细、资金使用及结余、乡镇审核报批等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了筹资筹劳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三是强化协调联动,发挥奖补项目的带动作用。财政奖补工作涉及面广,工程量大。我们组织发改、农业、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对各乡镇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筛选群众生产生活最急需、愿望最迫切、积极性最高且见效快的项目优先安排实施,并按照全县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整合符合“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要求的其他部分涉农项目资金,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重点建设产权属于群众、群众积极性最高、最愿意筹劳筹资的基础设施项目。2012年共实施项目55项,投资1838万元,在15个村修建村社道路和机耕路57.6公里,实现了国道、县乡主干道和村社路网的全面贯通。投资230万元铺设人饮管道9.6公里,解决了2633名群众的饮水安全。投资260万元,在东乐乡山羊堡村、清泉镇南湾村等新农村试点村修建文化广场2个,改善文化娱乐基础设施,为群众休闲、娱乐、健身创造了优美的活动场所。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各部门以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实施村的村容村貌有了较大改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经济发展明显提速。东乐乡山羊堡村被中组部和省委分别命名为全国、全省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 

四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奖补项目的组织基础。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业及农村基础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和重要举措。为确保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县分别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县、乡、村三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每个项目建设落实到专人,做到了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同时根据《实施方案》,建立“周安排,月研究,季小结”的工作机制,加强试点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落实,为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在三年多的试点工作中,我们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得出了几点体会和启示。

1. 宣传引领是实施奖补项目的前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能否实施好,基层干部素质、村民意愿和基层政府的组织领导是基础。要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不断提高村社干部和村民的思想意识和认识水平,把村社干部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一事一议”工作上来,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实施“一事一议”制度是尊重和保障村民决策、管理、监督等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有力保障,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地投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2.科学规划是实施奖补项目的基础。要确保“一事一议”顺利进行,就必须认真搞好规划,做好群众的动员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先急后缓、分批实施的原则,科学确定公益事业项目、范围和资金需求等,选择村民最关注、最受益、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进行建设,保证项目上一个、成一个、群众受益一个,防止劳民伤财。要切实开好群众会议,针对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实际,尽可能在年底或年初村民人数集中时召开,让村民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决不能因为照顾个别人的利益而不顾多数群众的意见,发生村民会议议而不决或者决而难行的现象。

3.规范程序是实施奖补项目的保障。在工作实际中要严格规范操作程序,严把程序关、招标关、决算关和公开关。工程结束后,将村民会议表决、到户筹资明细、资金使用、审核报批等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灵活处理实际操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筹资有困难的或无劳力的贫困户,可采取多出劳或减免筹资的方式给予照顾。同时积极鼓励富裕农户、能人大户自愿捐款,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兴办农村公益事业。

4.民主议事是实施奖补项目的核心。要确保“一事一议”规范、有序进行,就必须加强“一事一议”的民主监督,把权力置于民主的监督之下,组织项目村威望高、群众基础好的村民,成立民主监督小组,对“一事一议”运作的全过程及后续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提高“一事一议”工作透明度。要完善“一事一议”统一建账、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制度,建立筹资审计监督制度,将“一事一议”筹资的提取使用、项目建设和落实情况向群众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的监督,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逐步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

实践表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在我县的实施,切实解决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为推动全县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必将为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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