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136个村务监督委员会个个发挥大作用
□郭晓芸段雯莉
“要不是监委会,渠的问题也不会解决得这么快,浇水也不会这么方便。”以后再也不用为浇水问题犯难的高台县巷道镇红联村三社农民高义打心眼里感谢村上的村务监督委员会。
原来,2016年红联村争取到了20公里渠道衬砌项目,但由于施工过程监管不到位,导致工程质量不高,冬天部分瓦片被冻裂,春天浇水时水从破裂的瓦底渗漏,造成水费过高,群众意见较大。为此,村务监督委员会启动质询程序,促使村委会与施工单位及时沟通衔接,将冻裂的瓦进行了更换,顺利解决了浇水渗漏问题。
“没想到这监委会真能起到大作用。”红联村的村民们都说。
在高台县,这只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大作用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为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高台县在136个村均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级重大事项、村干部廉政勤政以及村社财务管理等方面“监督员”“理财员”“连心桥”的作用,对村级财务管理、村级重大事项、村民代表会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全力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县上在保障各监委会3000元误工补贴的基础上,通过开展业务培训、组织观摩交流等方式,努力提升监委会成员的综合素质,使监委会想监督、敢监督、会监督。
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县上全面推行了村级财务支出“三签一审一盖章”制度。“三签”即在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签字的基础上,由村监委会主任对财务开支票据进行审签;“一审”即村监委会每月5日对票据的合理性定期进行集体会审;“一盖章”即村监委会审核后加盖监委会成员印章。2017年,通过“三签一审一盖章”制度的实行和监委会审核,全县共发现不合理支出约26万元,有效解决了村干部乱支乱用集体资金的问题。
同时,各村监委会把公益事业建设、村级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作为重要职责,一方面监督工程招投标等程序,杜绝暗箱操作;另一方面严把工程质量、进度、验收等关口,全程跟踪督办,既避免了不合理开支,又保证了工程质量,从事后监管转变为实时、直接、全程监管,有效促进了各项工程顺利推进。
罗城镇还创建了村干部“述、询、评”工作制度,就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质询,要求村干部现场做出答复,不仅让村干部“红了脸”“出了汗”,还让群众“放了心”。至目前,全镇共进行现场质询13次,向群众答复问题78件。
2017年,全县各监委会共收集提交意见建议3658条,两委会采纳1700余条。全县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组织处理2人。
“我认为监委会既是一个反映问题的渠道,也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渠道,不仅推进了村务民主管理,也化解了矛盾纠纷,拉近了干群关系。”红联村党支部书记许建文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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