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本报讯5月13日,张掖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经初步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曹某某,男,汉族,1979年3月4日出生,系张掖国安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6年5月13日被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曹某某,于2014年4月29日在甘州区租用长寿街11号门店成立张掖国安实业有限公司。后又于2014年7月25日、2015年11月25日在甘州区西环路租用新乐小区供裕大厦B段2号商铺、高台县租用城关镇县府街西路解放小学南校门西侧50号商铺,相继成立张掖国安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张掖国安实业有限公司高台分公司。通过散发传单、微信关注等方式,以曹氏黄金珠宝店为幌子,虚构在四川成都投资经营酒店、KTV娱乐会所、加汽站,内蒙古经营开发农场等事实,承诺高额利息,存款金额1万至300万元不等,期限分3个月、6个月、1年、2年,年收益率14.4%至24%不等。大量骗取吸收群众资金,用于返还先期投资人员的利息、赴***、网上赌博、购买高档车辆、奢侈品等消费。
目前,公安机关正在通知受害人尽快到市公安局接受询问并登记相关情况,现案件侦办、公司账目清算、追缴涉案款物等工作正在依法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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