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上门群众的工作 ——高台信访工作纪实
[摘要]——高台信访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杨延荣
高台县坚持以群众工作为统揽,牢固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的思想,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大力推行民情零报告、“一庭三所”联调等特色做法,信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俯下身子访民情
做好信访工作,了解民情,掌握民意是前提。为此,该县在全县干部中广泛开展以“进千家门、访千家事、解千家难、暖千家心”为主要内容的“四千”活动,县乡村社四级干部按照管辖范围,定期深入农户家中进行走访,与群众谈心交流,倾听他们的酸甜苦辣,及时掌握群众的所思所想。对摸排出的情况,以民情报告单的形式进行汇总上报,并实行零报告制度。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报送的情况每周进行汇总分析,对摸排上报的一般性矛盾纠纷提出初步意见,确定责任领导和主办、协办单位,进行具体交办,并按一般性矛盾、较为复杂的矛盾分别确定处理时限要求;对一些重大、疑难问题,提交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会议和县信访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切实做到了矛盾分类处理,及时化解。同时,县上对“零报告”执行情况建立“月通报”机制,每月对各乡镇、各相关单位上月“零报告”情况进行通报。
创新机制化民怨
“如果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解决好初始信访问题,就有可能防止初访转变成重复访甚至信访积案,避免简单问题演变为复杂的疑难问题。”谈到做好信访工作时,该县政法委书记姚天成说。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该县高度重视初次信访问题的调处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职能作用。并根据各自职能特点,探索出了“一庭三所联动”调处模式,即基层法庭在依法处理民商事纠纷的同时,配合派出所、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依法调处矛盾纠纷;派出所在处理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等纠纷时,及时与法庭互通情况,通过治安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司法所对发生的一般性民事纠纷,组织乡镇职能部门和村社调解组织进行处理,避免可能引起的诉讼;法律服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正面引导并主动开展工作,配合化解矛盾纠纷。“一件矛盾,现在由三方出动,能调解的调解,不能调解的当场转入司法程序,核实后就进行执行,有异议当场解决,做到了让当事人心服口服,矛盾复发的可能性大幅降低,有效减少了上访案件的发生。”该县黑泉乡司法所所长周安帮对记者说。
千方百计解民忧
预防和减少信访的发生,关键还在于民生问题。解决好民生问题,就是从源头上减少信访的治本之策,也是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实现善治的必由之路。该县畅通渠道,在合理、合法基础上解决上访群众正当利益诉求的同时,倾其全力改民生,千方百计解民忧。从2008年开始,在全县实行城乡党支部1+1结对互帮活动,共结成支部互帮和党员互动、干群互助对子2400多对,先后扶持农村资金和物资合计达100多万元,帮办实事56件,提供各类信息650多条,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问题1400多个,争取项目资金近1000万元。双联行动开始以来,各级组织更是把帮办解决实事作为活动的首要任务,先后为群众帮办实事1126件,争取项目资金10.9亿元,2000多户困难群众走上致富快车道,4000多名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全县城乡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4940元和85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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