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警民接力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朱艳闫沛报道
本报讯近日,洪绪镇杜康村一村民在家中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后经洪绪派出所、林业部门的救助,该鸟得到妥善救治。
事发当日,洪绪镇杜康村的两名村民用鸟笼拎着一只受伤的鸟来到了洪绪派出所,向民警求助。村民向民警介绍说,他正在家中忙碌时,忽然发现一只鸟落在了自家的院子里,不停地拍打着翅膀却无法起飞,村民走近一看发现该鸟受伤了,精神状态不佳,不知如何处理,遂带着鸟来到洪绪派出所,请求民警救助。
民警接警后,发现该鸟头顶、头侧、后颈、颈侧都有黑色羽干纹,身体没有发现外伤但无法正常飞行。“我们观察这只鸟有点像鹰和猫头鹰,又通过网络进一步了解猜测可能是‘红隼’,红隼是一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我们对它进行了喂养后,及时和市林业部门联系,对这只鸟进行进一步的救助。”洪绪派出所副所长龙后森说。
随后,市林业部门工作人员来到现场,经再次核实确认该鸟为红隼,是一种非常珍贵的猛禽,一般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该鸟多单个或成对活动,飞翔能力极强,具有勇猛刚毅等特点,也是视力最好的动物之一,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由于该鸟目前受伤不能飞行,我们要把它带回单位进行救治,待它恢复健康后再将其放飞大自然。”林业部门工作人员介绍,遇到类似情况时,要积极和公安部门或林业部门联系,让野生动物得到正规的救助和保护,共同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家园。同时,工作人员也提醒市民,所有野生动物均不允许个人饲养,尤其是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非法捕猎一只就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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