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民王某“拉人头”赚佣金被抓,民警提醒 小心“网络拉手”背后的陷阱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李卉)每拉一名微信好友进群就能得到1.8元到2.2元不等的“工资”,王某为赚取这份“工资”,半年时间为某平台拉了1000多名微信好友。正是这份“拉人头”赚佣金的“工作”让王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因为被他拉进群的不少好友都被骗走了钱财。近日,王某因涉嫌诈骗被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抓获。
近日,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线索核查指令:严查涉嫌诈骗的王某。市刑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进行追查,于9月3日11时许将其抓获。经查,王某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期间,以“网络拉手”的身份,利用多个虚拟的微信号为某赌博平台“拉人头”。
据王某供述,2019年11月,他经人介绍找了一份做“网上拉手”赚佣金的工作。工作很简单,只需把上家赵某发给他的微信号加为好友,然后建立微信群,把添加的好友和赵某拉进群里,并截图发给赵某。王某按微信群里的好友人数从赵某手中拿佣金(每拉一名微信好友进群就能得到1.8元到2.2元的佣金),领到佣金后就可以退出微信群。
为提高添加微信好友的通过率,王某按照赵某提供的专业术语以快递员的身份出现在朋友圈,从而骗取他人的信任,并使用多个虚拟微信号建立不同的微信群。半年多的时间里,王某共为赵某拉了1000多名微信好友。
王某做“网络拉手”半个月后便不断有微信好友在群里骂其骗钱,他才得知自己是在为一名为“彩票网站”的赌博平台“拉人头”。为逃避微信好友的追问,王某自动退群或被赵某踢出群。目前,王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针对此类案件,办案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网络拉手”为犯罪分子作案提供帮助,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制裁。遇到“网络拉手”要提高警惕,他们的目的是拉人进群参与网络赌博,从中赚取“服务费”。网络赌博套路深,不仅违法还会输光钱财,大家遇到“网络拉手”一定要远离,防止掉进网络赌博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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