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警方抓获一流窜盗窃惯犯

滕州日报 2020-08-14 09:38 大字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李卉)日前,市公安局办案民警通过两段短暂的视频监控顺线追查,一举将从济宁鱼台流窜到滕州市作案后逃至临沂的盗窃惯犯崔某某抓获。

7月26日下午,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警:滕州市某小区居民李某家中的保险柜被盗,保险柜内有现金和首饰。接到报警后,刑警大队会同荆河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经查,李某的保险柜体积很小,放在了床头橱里,门窗没有撬别痕迹。“这应该是一名技术手段很高的惯偷。”民警迅速调取了周边监控录像,经过反复的视频筛查,终于从一段非常模糊的监控录像中,发现一名身穿黑色上衣戴着口罩的陌生男子于26日9时58分进入该单元楼,9分钟后离开,离开时怀中抱着东西。

“这应该就是作案嫌疑人。”接下来,办案民警又从另一段依旧十分模糊的监控视频中,进一步追查到嫌疑人是驾驶一辆黑色无牌摩托车进入该小区的。

办案民警马上围绕黑衣人和黑色摩托车展开全方位的“轨迹追查”,调取嫌疑人可能活动范围内的视频监控,不漏一段时间,不漏一处路段,大海捞针般追寻着嫌疑人的踪迹,一度到了“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地步,但办案民警没有气馁,通过多种措施扩大侦查范围,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手段。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四天四夜的持续接力奋战,追踪追查范围从滕州市的六个镇街到济宁市的鱼台、邹城、兖州,再到临沂市的临沂、兰陵、平邑,终于迎来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时刻,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济宁市鱼台县的盗窃前科人员崔某某。

刑警大队、荆河派出所组成抓捕组,于7月31日21时,将正在某便利店买食品的崔某某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搜出部分首饰和作案工具,人赃俱获。

经查:崔某某曾因盗窃先后被青岛市和浙江嘉兴市人民法院判刑,于今年5月9日刑满释放。刑满释放后的崔某某不思悔改,驾驶无牌摩托车,继续流窜作案,不曾想刚一出手,就被滕州市警方抓获。

目前,崔某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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