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滕州市融媒体中心(传媒集团)”形象标识(LOGO)的启事

滕州日报 2020-05-13 09:50 大字

为更好地展现滕州市融媒体中心(上善传媒集团)对外形象,提升主流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滕州市融媒体中心(上善传媒集团)”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内容

滕州市融媒体中心(上善传媒集团)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包括LOGO图样及尺寸、比例、颜色、字体等。建议提供适量的应用示例(微信二维码、直播标识、新闻宣传、宣传文化墙等)。

二、作品要求

(一)应征作品需体现“兼爱包容、诚实守信、开放创新、敢为人先”的新时期滕州精神和“美德滕州、文明滕州、富强滕州”的发展目标,体现“守正创新、融媒发展”的改革理念,设计出具有现代全媒体特色的形象标识。

(二)LOGO设计以“滕州市融媒体中心(上善传媒集团)”为主题,构思新颖、简洁大方、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适用于平面、立体再创作,可在引导标识、网站、文件、文创产品、媒体宣传等各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三)设计作品使用彩色图形,提供JPG格式文件及高清源文件。

(四)应征作品须配有文字说明和设计理念的阐述(500字以内,包括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并标注作者姓名、单位、地址、邮编、电话和身份证号码。

三、征集时间

2020年5月15日-6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发出的时间为准)。

四、投稿方式

电子版设计文稿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奖励办法

作品最终被采用者1名,征集单位给予创作费3000元(含入围创作费);3名入围优秀作品者,分别给予创作费1000元。获奖作品届时在媒体进行公告,经公示无异议后采用。

六、相关责任

(一)本次征集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作品,且从未发表、投稿和使用过,不得与其它任何作品相同或者类似,具有独特性,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如违反上述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已发放的创作费如数追回。如侵犯他人著作权,由作者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征集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本次征集活动最终入围的作品,其知识产权归滕州市融媒体中心(上善传媒集团)所有,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作者不得自行使用获奖作品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征集人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三)征集单位享有对本次所有征集作品的宣传、出版和展览等任何形式的使用权,并保留对其另行创作的权利,同时不再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四)本次征集的作品稿件一律不退,所产生的创作、邮寄、车旅等费用由作者自行解决。

(五)征集作品一经报送,即视为自愿遵守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有关要求。

(六)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单位所有。

活动咨询电话:0632-5522022

滕州市融媒体中心(上善传媒集团)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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