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俩男子被拘

济宁晚报 2019-02-11 10:19 大字

本报记者 盖鸣霆 通讯员 孟翔鲲 闫扬

春节是烟花爆竹销售的高峰期,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驱动之下,铤而走险试图通过非法运输、贩卖烟花爆竹谋取暴利。日前,市中公安分局安居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快速反应,一举查获两名违法人员,当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一宗。

日前,安居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安居街道一市场内,有一辆外地车牌号为鲁HU9XXX的厢货车上装满了非法烟花爆竹。办案民警张昊立即带领辅警队员赶到现场,只见两名男子正从厢货车上卸下烟花爆竹,于是上前对其进行盘查,并从车内发现满满的挂鞭、飞毛腿、礼花等爆竹烟花若干件。经过问询,二人分别叫周某某(男,29岁,任城区人)、马某(男,29岁,滕州市羊庄镇人)。由于两人均没有烟花爆竹此类危险物质运输许可的相关法律手续,民警便将其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并将涉案烟花爆竹予以扣押。经民警清点,各类烟花爆竹共计200多件,总价值4000多元,通过进一步讯问,二人供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并称烟花爆竹系他们从菏泽市成武县购入,正欲卸货销售时被警方查获。目前,二人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资均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市民:不要因为金钱的诱惑,铤而走险,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同时,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燃放,一旦从事上述不法行为,必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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