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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6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枣庄日报 2017-06-21 08:09 大字

本报讯 为进一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近日,市纪委通报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滕州市柴胡店镇后大官庄村村委会主任刘庆坤将村内道路硬化补助款据为己有。刘庆坤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薛城区周营镇畜牧兽医站原站长李振套取侵占村级防疫补助款,挪用禽流感防控资金。李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3、山亭区西集镇常山村党支部原书记杨玺平违规为亲属办理农村低保,违规选用亲属担任村护林员,违规为亲属办理林权证,私自占有村民占地补偿款。杨玺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4、市中区永安镇蔡庄村支部委员、村主任李卫峰帮助他人伪造材料,骗取新农合保险金;利用职务便利,坐收坐支村集体收入。李卫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5、峄城区阴平镇黄崖村党支部原书记董涛以本人及其父亲名义虚报套取国家粮补款,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违规耕种集体土地拖欠土地承包金。董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6、台儿庄区涧头集镇万仓行政村党支部委员、万仓自然村负责人李兴涛利用职务便利,采取重复报销的手段,骗取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李兴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上述6起典型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影响和损害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侵蚀和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从树立“四个意识”的高度、巩固党执政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对待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以实际行动真正打通基层反腐“最后一公里”。全市各镇(街)对通报的典型案件,要通过组织村(居)党支部会议、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在村(居)公开栏公开等方式,让每一名基层党员知晓,让违纪者身边的群众知晓,切实起到通报一个、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枣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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