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 上调啦
晚报讯 (记者 张琛)6月1日起,市中区、滕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4元;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7元。
据了解,滕州市、市中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550元调整为1640元,提高了90元;薛城区、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390元调整为1470元,提高了80元。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滕州市、市中区由15.5元调整为16.4元;薛城区、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由13.9元调整为14.7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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