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 公共租赁住房严禁任何交易
本报滕州讯 近日,滕州市住建局住房办针对某些不实传言做了专门辟谣,指出所谓公租房“可以转让名额”“实物配租申请期过了也能帮忙办理”“可以花钱先住上房子后补办手续”“不符合条件也能帮忙申请上”等等传言肯定是骗局。公租房只租不售,需要申请公租房的市民要通过正常渠道严格按流程办理,不要相信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据滕州市住建局住房办工作人员介绍,公租房有实物配租和住房租赁补贴两种保障方式。实物配租,就是政府出资建房租赁给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分配办法有两种,一种是房多人少时,符合条件的每户申请家庭都能分到一套;另一种是房少人多时,则采取电脑摇号分配。住房租赁补贴,就是申请者符合保障条件后,政府每月补助给申请者一定数额的钱,由申请者自己在城区范围内租赁住房。根据国家政策调整,滕州市从2016年3月1日以后,就没再受理实物配租保障申请,只受理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针对公租房的各种谣言,滕州市住房办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该市从未出台过类似公租房可以买卖的政策,申请公租房有非常严格的条件和程序,整个操作过程公开透明,不存在只要花钱就能申请到公租房这种事。哪怕申请者弄虚作假取得租房资格,一旦被查实,除了被取消资格、收回房子外,还会被严厉处罚。所以,申请者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如实申请,切勿落入骗子的陷阱。如果发现有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违法行为或诈骗行为,可直接向住建部门举报或直接报警。
此外,住房办工作人员还提醒,公租房是政府资产,产权属于政府,是出租型保障住房,只租不售,申请公租房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记者 王兆虎 通讯员 王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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