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国家粮补款、侵占村集体资产 滕州3村干部被开除党籍
本报讯近日,滕州市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分别对涉事3干部开除党籍,追究刑事责任。
龙阳镇从条村党支部书记神德方虚报骗取国家粮补款问题。2011年至2013年,神德方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小麦种植面积的方式,骗取国家小麦补贴款。2016年12月,龙阳镇党委给予神德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涉案款物予以收缴。
界河镇胡庄村村委会主任胡现新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4年2月,时任村会计的胡现新,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多记支出的方式,侵占村集体资金据为己有。2016年12月,界河镇党委给予胡现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涉案款物予以收缴。
级索镇级索村村委会原主任刘振勤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1年1月,刘振勤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变卖该村原煤260吨,将变卖煤炭款非法占为己有。2017年1月,市纪委给予刘振勤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报指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透支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必须严肃查处。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惩治“蝇贪蚁腐”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上下联动、持续加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排查系统、行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整改纠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零容忍”,快查严处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问题;要加大问责力度,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来源于滕州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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