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 山亭区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

大众日报 2021-01-22 09:54 大字

□ 本报记者 张环泽

本报通讯员 褚蕾 单琳

“你们俩本来就是生意上的朋友,钱又不多,因为这个事闹上法院不值当。”说话的是枣庄市山亭区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管孝纯。

原来,山亭区山城街道的满某做轮胎销售生意,去年江苏省盐城市的姚某欠其轮胎款项58000元,满某多次催要货款未果,于2020年9月将姚某起诉到山亭区人民法院。案子到了管孝纯手上,他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调解方案,并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姚某,在他的不懈努力下,姚某将欠款还清,满某撤诉,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当场握手言和。

“我们进行诉前调解,不仅为当事人省‘钱’减‘累’,还有效避免了冲突,维护了社会和谐。”管孝纯说。

山亭区不断探索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20年下半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了16名像管孝纯这样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充实了人民调解队伍。这些专职人民调解员有的是老党员、有的是老政法干警、有的是老干部,他们群众认可度高,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又热心调解工作。群众遇上矛盾纠纷,总是在第一时间找他们帮忙解决。

“我们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第一时间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区司法局局长宋文忠对记者说。

专职人民调解员活跃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协助各镇(街)司法所、司法行政协理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于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隐患,逐一建立工作台账,运用专业法律知识进行分类梳理和分析研判,或组织调解,或进行法律援助,使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防、早调解。他们在调解的过程中,还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张凤岐是山亭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他在调解纠纷的时候,有个原则是“双方达成协议不过夜”。原来,在调解的过程中,有时候会调解到很晚,往往当事人就想大不了到第二天再签协议,但在这种情况下,十有八九当事人会对达成的协议反悔,所以凡张凤岐调解成功的案子,无论当天多晚,必须签订协议,绝不过夜。2019年冬天,在凫城镇某村调解的时候,在张凤岐的坚持下,双方一直到凌晨四点半才签完协议达成和解。

正是在管孝纯、张凤岐这些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努力下,自2020年8月以来,山亭区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案件130余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调处案件80余件,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调处案件9件,最大限度地将矛盾风险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目标。山亭区连续11年在全市群众满意度测评中获得第一名,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已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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