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度高 闪不停 街头LED屏“争奇斗艳”晃人眼
晚报讯 (记者 王萍 摄影报道)近日,有市民反映,城区内的LED广告大屏幕越来越多,这些大屏幕不断的变换着广告,还闪个不停,颜色杂乱,十分晃人眼睛。
“有些地方商家集中,这些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抢占市场,都喜欢在显眼的位置安装LED广告大屏幕,在安装大屏幕时,又会要求将亮度尽量调高,导致很多经常路过的司机被晃得反应迟钝,只能减速通过,十分的危险。”5日,家住市中区的秦先生表示。
据了解,秦先生每日下班开车回家都要途经解放路,在解放路上有几个LED广告大屏幕,而且这几个大屏幕的广告色彩艳丽,颜色转换十分频繁,如果盯住看几秒,就会觉得头晕眼花。“我每天上下班就会途经这些大屏幕,真心希望商家能把屏幕的亮度调得暗一些,这样才能看清楚前方车辆和信号灯,有好几次我被晃的差点追尾。”秦先生说。
当日,记者调查发现,枣庄市人流量较多的道路,都有几块广告大屏幕,有的是放在商家门前,有的是放在楼顶,这些大屏幕每到晚上就开始“争奇斗艳”,不仅因为屏幕亮度高,还因为动态广告变换的十分突然,发出的光五颜六色。记者还发现,人如果近距离盯住这些大屏幕看,几秒钟就会头晕目眩,有时候还会出现短暂的“失明”,足以引发交通事故。据了解,目前对于显示屏的安装设置、播放内容,都有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和监管,而显示屏的亮度因国家暂时没有统一标准,往往成为监管“盲点”。
“晚上灯光闪烁,实在太扎眼了,看着十分不舒服,特别是街头的LED广告大屏幕,不仅干扰司机视线,易造成交通事故,也容易打扰市民休息。”一些市民建议,大型电子显示屏的设置应尽量远离城市主干道或是居住区,同时应控制LED广告大屏幕的亮度、播放时间和播放节奏,并规范电子显示屏的大小,尽可能减少其对交通安全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记者了解到,目前很多城市都出台了关于LED显示屏的地方性法规,对户外LED显示屏的设置方位、播放时间、画面切换等做了明确规定,明令户外LED显示屏不得设置在道路来车方向,不得形成光污染、噪声污染、电磁辐射污染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在城市主干道两侧(城市封闭广场和步行街除外)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的,不得播放活动画面,原则上每个固定画面的播放时间应当大于等于15秒,画面切换应采取慢转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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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枣庄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