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枣庄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齐鲁晚报 2019-10-11 05:17 大字

为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枣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市各界热心人士均可报名,欢迎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食品从业人员、学校教师、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记者、村(居)负责人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专业人士报名加入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了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知识;

(二)关心食品安全事业,热心社会监督工作,有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意愿,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工作认真、联系群众、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四)身体健康,可以胜任社会监督员工作要求。

三、招聘人数

全市范围内招聘50名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

2.报名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并志愿参加此项义务工作的人士,请登录枣庄市市场监管局官网(http://scjg.zaozhuang.gov.cn/zwgk/)下载《枣庄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后,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bgs3318378@163.com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在工作日到枣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枣庄市市府西路新城嘉陵江路77号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25室),领取报名表现场报名。经初审合格后,再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有关证件进行身份确认。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孙仲军0632-3318378

五、审核聘用

枣庄市食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确定。被确定聘用的社会监督员,由市食安办颁发《枣庄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证》,聘期两年。聘用期间,按照《枣庄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六、工作职责

(一)参加市食安办召集的社会监督员会议以及组织的相关活动,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二)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宣传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

(三)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对本市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

(四)向市食安办或有关监管部门反映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等问题,并协助有关监管部门调查、核实所反映的问题。

(五)向市食安办或有关监管部门反映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失职、渎职等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协助市食安办和有关监管部门调查、核实所反映的问题。

(六)承担市食安办委托的其它工作。

欢迎全市各界人士踊跃报名!

特此公告。

枣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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