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坚持“警调联动”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水平
近年来,山亭分局按照上级关于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实际探索创新,依托“警民联调室”“流动调解室”“警务群众参事会”等载体,建立了独具特色的“警调联动”机制,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管控能力。目前,年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2000 余起,调解成功率在98% 以上,未发生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力引发的重特大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抓基础强保障,提升矛盾调处硬实力
规范调解场所建设。在10 个派出所、15 个重点警务室和交警大队设立了标准化的“警民联调室”。室内设计突出和谐氛围,倡导“和为贵”理念,墙面悬挂各类劝和标识标牌、流程图、宣传栏等,明显部位张贴群众耳熟能详的调解格言、警句,提醒当事人理性处事、宽以待人。创新“流动调解室”模式。针对偏远山区群众出行不便的实际,每个派出所固定一辆警用面包车作为“流动调解室”,配备笔记本电脑、数码照相机、台账以及各类日常办公用品等,进村入户,现场调处各类矛盾纠纷。配备调解能手。全区274名警务助理全部兼职调解员,同时选聘有较高法律专业素养的专职调解员15 人,吸收警务群众参事会中有较高威望的40余名社会人士作为特邀调解员,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调解需要什么人就找什么人、就有什么人”的目的。
抓制度建规范,提升矛盾解决软实力
分局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行“公调对接”“警调联动”若干机制的意见,通过“四个明确”推动警民联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明确程序范围。坚持派出所接处警调解优先原则,对于由110接警、群众报案等方式汇集到派出所的纠纷,由民警先期出警固定相关证据,进行合理甄别、分流后,确定治安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由派出所调解,并邀请调解员参加或协助;对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及时向镇(街)党委、政府及综治工作中心报告并移送,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明确调处流程。对警民联调室受理、参与调处的矛盾纠纷,严格落实“纠纷受理有登记、调解之前有调查、调解过程有记录、调解成功有协议、协议履行有督促”的“五有”制度。明确各类调解的期限要求,期满调解不成的由派出所处理,既保证了联调流程的严密性与时效性,又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当事人权益。对调解不成的纠纷,告知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明确台账管理。统一制作受理登记簿、工作台账、交办记录单、调查录入、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等10类法律文书样本,进一步规范了调解文书档案。根据“一案一卷、卷随案走”的原则,及时整理固定各类调解笔录等证据材料,防止或减少调解案件的反复。明确奖惩机制。把调解数、成功率、满意度等纳入调解员考核范畴,与待遇挂钩,对工作优秀者予以表彰奖励,对复杂纠纷调解成功的,实行“一事一奖”。同时,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开展视频抽查、电话回访等形式,对“警民联调室”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提高调解室开门率、管事率。
抓创新促发展,提升矛盾管控锐实力
分局坚持“预防、调处、治理”多管齐下,全力排纠纷、化矛盾、保稳定。顺应企业期待,上门排查化解项目建设矛盾纠纷。针对全区新旧动能转换中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易引发、诱发矛盾纠纷的实际,树立“哪里矛盾纠纷多,化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的理念,制定出台《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十项措施》 ,分局党委成员分片帮包,主动与重大项目、 重点企业对接,采取企业意见“一线听”、矛盾纠纷“一线解”,全区未发生因工程项目建设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确保了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顺应群众期待,根据矛盾纠纷集中点调整公安工作重点。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收集大量、全面的社会信息,据此调整工作重点,确保了打防措施有的放矢。针对群众反映的“见警率低”问题,推行了以路面防控和走访群众为主要内容的“停靠式”巡逻勤务机制,辖区刑事发案万人发案数自2015 年以来一直为枣庄六区一市最低,群众安全感实现全市“九连冠”。针对基层派出所日常受理伤害纠纷多,处置解决动用警力多,涉及群众面广,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强,引发信访总量居高不下的问题,以扫黑除恶、打击寻衅滋事为重点,严打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借矛盾纠纷非访闹事行为,维护信访秩序。对一些当事人借矛盾纠纷无理刁蛮、漫天要价甚至缠访闹访的,坚决按照市公检法司四部门《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及群体性事件中常见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旗帜鲜明,依法处置。去年以来,已治安拘留12人、警告5人,训诫谈话60余人次,有力维护了正常信访秩序,确保了全区社会治安大局平稳。【宋光华 王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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