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要求赔一万元,园林部门因车主有保险只赔一千元 断枝砸坏车 赔偿难达成
晚报讯 (记者 王龙飞)近日,常年在济南工作的张国庆(化名)驾车回家探亲,不料当天中午在驾车去往枣庄街附近用餐时,路边一行道树的树枝断裂,将他正常行驶的小轿车C柱下缘等多处砸伤,在此过程中,一在路上正常行驶的路虎揽胜极光的前挡风玻璃也被砸碎。事情虽已过数月,可张国庆至今仍未和行道树的管理部门达成赔偿事宜。
当天大约是中午12点左右,张国庆和家人去枣庄街喝牛肉汤。行驶过程中,突然听得砰的一声,车辆左后方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来不及将车停到路边,张先生随即就下车查看情况。这一看不要紧,发现一根长约7米的树干横躺在马路中间,其中整个树枝的主干就落在轿车的旁边,通过仔细观察,张先生轿车C柱下缘处有一处明显的凹痕,车身结构也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除此之外,车顶处还有多处刮伤,车整体受损较严重。“平时在全省范围跑业务,主要就得靠这辆轿车跑腿,车要是坏了,那就太耽误事儿了。”张国庆说道。看到这一情况,他就立即拨打了保险公司电话。等待过程中,张国庆仔细查看了那段掉落的树枝,那是一棵法桐,一共有两根主枝,掉落的就是靠近北面的那一枝,几乎整个都落在了地上。十几分钟,保险工作人员赶到拍完照后,张国庆立即开到4S店进行维修。“之前向公司一共请了4天假,可光修车就等了6天,再加上送修和提车耽误2天,来来回回光路费就花去不少。虽然平时销售工作时间比较自由,可和客户约好的时间实在是无法改变。不仅如此,这件事也影响了整个休假的心情。”张先生说道。此次事故造成的车辆损毁的修车费一共是三千多元。
“由于考虑到行道树的管理权应当是市中区园林部门,于是在事情发生后,我便给该部门相关负责人打去了电话,希望能就车辆受损一事进行协商,可对方听到我已用保险赔完后,就只愿意再赔偿我一千元车辆损失费。”张国庆说道。他表示,汽车车损的保险是他自己购买,所以是否使用,首先应当遵循他本人意愿,多数情况下都是自己驾驶出现意外时使用,而对于这种由于意外造成的事故,应由此次事故的责任方承担此次责任。除了车辆的修理外,行道树的管理方还应对车辆修理过程中造成的折损和误工费等进行一定的补偿。
在此事故中,不单是张国庆的车辆因此受损,当天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揽胜极光也在此次事故中受了“重伤”,据当时的车辆驾驶员姜先生反映,突然从上方掉落下黑压压一片,躲都躲不及。树枝掉落过程中,砸到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上,导致其损毁严重,还有一些地方有比较明显的擦伤。“整个事故的处理过程都是我老板全权处理的,修理费好像一共是两万五千元。”姜先生说道。
对于此事,市中区园林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确实有这样的事情发生,首先对车辆受损的车主表示道歉。“由于夏季强对流天气较多,所以类似的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参照之前处理方式,对于没有购买车损保险的车辆,我们会赔付其全部的修理费用,而对于已经购买车损保险的车主,所在单位一般不会赔付全部的维修费用,只是就受损的程度做一个大致的赔偿,对于张国庆车辆当时的受损情况,我们愿意在其已用保险修理完毕的基础上,再向他赔付一千元,而对于当事人提出一万元的赔偿,单位并不支持。”该负责人说道。由于事发当天极光车主并没有及时续交车损保险,他们按照车主提供的信息和维修清单,已经将两万五千元修理费用转至车主账户。“至于张国庆的具体赔偿费用,一切还有协商的余地,但无论怎样,都不会达到他要求的一万元标准。”该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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