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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上常见“大嗓门”车辆 禁止鸣笛的警示牌形同虚设

枣庄晚报 2017-05-26 08:07 大字

晚报讯 (记者 杨舒)近日,记者发现枣庄市城区虽然在多路段设置了禁鸣标志,但车辆喇叭声仍然此起彼伏,甚至恶意鸣笛行为屡见不鲜,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22日,在市中区青檀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处,记者看到警示牌上明显标识着“禁止鸣笛”的字样,可在绿灯放行的时候,记者驾驶车辆起步慢了一秒,后边一辆出租车就开始不停地鸣笛催促。随后,记者又来到胜利路与青檀北路公铁立交处,在该路段同样标识着“禁止鸣笛”。一辆载满货物的小型货车,不停地按喇叭催促着前面的车辆,声音刺耳。在文化路青少年宫外,一位市民站在路边,此时一辆出租车边行驶,边鸣笛边左顾右盼,他是在利用喇叭声招揽生意。

当天,记者在市区内几个路口进行了观察,汽车鸣笛声几乎成了普遍现象,出租车尤甚。记者就车辆随便鸣笛对路人进行了采访,持反对意见的占多数。“出租车司机好像永远都在赶时间。”私家车司机刘先生对出租车司机乱按喇叭颇有微词。他曾经在文化中路以40公里/小时的车速正常行驶,一辆出租车紧随其后,不停地按喇叭,超车后还扭头骂人。在龙头路上一位推着儿童车的刘女士说:“好好地走在路上,后面的车辆不停地按喇叭,没心理准备的我吓得差点跳起来,孩子经常会被吓哭。这些司机似乎永远要赶着去干大事,一点也不文明,不注意路人的感受。”还有一名车主说,会经常冷不丁地被后方的车辆传来的刺耳喇叭声惊吓,以为出了什么事,就会下意识地踩下刹车,这样存在安全隐患。

一名私家车主说出了不同看法:“有时候行人和电动车闯红灯,妨碍我正常通行,我会按喇叭提醒他们注意。”针对市区个别路段有“禁止鸣笛”的标识,在文化路上一名执勤交警说,“禁止鸣笛区域内鸣喇叭可以对驾驶员处以50元罚款。但是真正处罚的很少,因为取证较难,有的驾驶员还百般抵赖,我们也不好界定是哪辆车鸣笛,有时候鸣笛也是为了提醒路人的下意识动作,呼吁司机师傅不要随意鸣喇叭,要文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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