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 监管商品房预售 成立专项小组打击囤房炒房
晚报讯 (记者 王晨曦)日前,市住建部门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打击囤房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4月至10月开展打击囤房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近期,该部门将成立打击囤房炒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区(市)住建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在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惩处一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保护市民合理自住购房需求。
市住建部门成立打击囤房炒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协调沟通相关部门,制定相关细则和实施措施,指导、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每月10日前,各区(市)住建部门要将上月工作情况和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报送至市打击囤房炒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重大事项随时报送。该部门将根据报送情况和群众反映,组织成立督察组,每月选取部分区(市)进行督察。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全市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区(市)住建部门,通报批评并函告属地政府。
另外,枣庄市将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收取定金,预付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时,须一房一价申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须一次性向社会公开全部房源,并按照申报价格进行销售,销售过程中不得捆绑车位及储藏室。对公示房源明显低于楼盘表可售套数、网签价格明显偏离申报价格的,由属地住建部门进行核查。确属囤房炒房、哄抬房价的,责令整改,并计入信用档案,核查、整改期间暂停项目网签备案手续。
市住建部门工作人员称,检查期间,将正确引导购房消费,严查虚假宣传,联合宣传、工商、公安等部门严肃查处不良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宣传房源不足、价格上涨、信贷收紧等虚假消息,制造房地产市场紧张气氛、误导购房者恐慌性购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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