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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线索,获2000元现金奖励

枣庄日报 2016-12-22 00:00 大字

本报讯近期,市政府暨市安监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枣庄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通告》,鼓励广大群众向政府部门提供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线索。

据了解,对群众举报涉及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盗采矿产资源(煤炭、石灰岩、页岩、砂、铁、土等)等线索的,举报内容一经查实将按照《枣庄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元现金奖励。

同时,为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公布了举报电话:市长热线:。(特约记者 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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