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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米良田变“沟壑”令人痛心的不仅是国有土地的流失

齐鲁晚报 2016-12-16 00:00 大字

日,家住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张岭村的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村里南边的汉墓群有被私自盗挖的情况,并且导致许多庄稼地受到破坏,种植面积不断缩小。甚至于不少村民由于土地遭到破坏,只能选择将种植地卖给“盗挖方”,从而减少自己的损失。距离本报月日刊登《千米良田变沟壑汉墓群也遭殃》已一个多月,记者再次走近了薛城区张岭村村南被采挖土地进行倒卖造成的数千米沟壑。村民说,近期是没有注意到有大车来挖土,但是要想再恢复原来的耕地,恐怕不可能了。(综合《齐鲁晚报》月、月日报道)

原属于国家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体被盗挖成令人触目惊心的“千米沟壑”,藏身良田的汉墓群也因此遭受到劫难,看着那如一条条带血的伤口的沟沟坎坎,痛惜之余更激起人们的强烈痛恨。如此长时间丧心病狂的盗采盗掘,为什么负有监管与执法职责的相关部门就不能及时发现?当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后,究竟谁来为此“埋单”?面对无法恢复的现状,谁又能负得起这个责任?不管怎样,职能部门必须给老百姓一个交代;该处罚的处罚,该法办的法办,决不能姑息纵容。否则,不仅贻害无穷,谁都不能保证以后不会再重蹈覆辙,更重要的是政府部门良好的执政形象会因此蒙羞,好不容易打造的公信力会付之东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属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土地,但同时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集体所有的土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土地,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一般限定在本村村民使用,作为依法审批给村民个人建房、村办企业和农业生产等,村民个人承包地及使用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包一般用于农业生产。既然国家有“明法”,一切土体问题就要依法处置,负有执法监督责任的政府部门就不能麻木不仁无所事事。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同样的道理,千米良田被盗挖成伤痕累累的沟壑,也并非一日之功。从村委到各级政府部门职责的全面失守,执法机关责任的无底线沦落,造就了今日无法弥补的损失。至于有村民将自己种植的土地卖给盗挖方牟利,除了谴责其短视行为之外,加强教育引导则至关重要,特别应该补上普及相关土地保护与转让法律这一课。政府职能部门还应不断提升农民爱护文物,保护文物的意识,倡导他们积极向对应的政府部门举报违法犯罪的行为,对提供重要新线索的给予一定程度的现金奖励。

对于拥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发源地,古墓等历史遗存藏身农田的现象,当地政府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提升土地监察、文保、文化、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能力,强化监管手段和力度,力争堵住工作漏洞,尽快建立起惩处与问责的“防火墙”。千米良田变沟壑,相关文物流失,后续的“问责与补救”工作不可或缺。希望相关部门以此为戒,改变工作作风,做好补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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