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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出台指导意见规范整治保健食品会销 遇“听完课免费领鸡蛋”咱得长点心

枣庄晚报 2016-11-29 00:00 大字

晚报讯 (记者 张琛)“前边那个小区又有讲课的了,听完还可以免费领鸡蛋,走走走,咱一块去!”“又是卖保健品的吧?”“你管他卖什么呢,咱不买不就行了吗?领了鸡蛋咱就回来。”日前,某小区里两位老年人正在对话。很多老年人就是为了几个鸡蛋、一袋洗衣粉,走进了不法商家的宣讲课堂,禁不住诱惑掏钱购物。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依法查处利用会议、讲座、免费体检等方式非法宣传、非法会销保健食品行为,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的指导意见,规范整治保健食品会销行为。

意见要求以会销方式销售保健食品的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含保健食品许可范围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的范围、地点从事保健食品经营,不得超范围或在许可地点以外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单位,不得举办会销。通过会销形式宣传保健食品时,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作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通过传单、海报等发布广告时,应取得合法、有效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禁止出现擅自变更或者篡改广告内容、夸大功效、虚假宣传、明示或暗示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及利用单位组织(个人)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不符合规定的宣传情形。

各级监管部门加强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会销企业名录。对民众反映强烈、涉嫌违法宣传的经营单位要重点检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执行情况,对其经营的产品加大抽检和快检的频次,在相关监管平台上公布信用信息;会销场所出租方应当查验并留存保健食品会销举办方的合法证照、联系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所在地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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