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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每月1860元

枣庄日报 2016-11-10 00:00 大字

本报讯眼下高校应届毕业生多数已经加入到“见习生”的行列,按照相关规定,学生在见习期间,由政府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基本生活补助。

据了解,市级见习基地基本生活补助按最低工资标准1.2倍执行,按照枣庄市2016年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月,各市级就业见习基地按照上述标准发放2015年度招募见习毕业生的基本生活补助,具体标准为:2016年3月至5月1740元/月,2016年6月至2016年9月为1860元/月。未按照标准发放的见习基地应在10月底前补足补齐,凡未按标准发放的见习基地,本次财政见习补贴不予拨付。另外,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以上的见习单位,政府见习补助比例提高10%,市人社局将组织有关人员于11月中旬深入各见习基地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审核,并调查了解见习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和见习补助发放情况等。 (记者 王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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