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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码实价店”创建活动开始 评定不收费,验收合格后挂牌

枣庄晚报 2016-10-21 00:00 大字

晚报讯 (特约记者 金亮)近日,滕州市物价局启动“明码实价店”创建活动,营造放心、省心、舒心的消费环境,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创建活动旨在将明码标价引向明码实价,切实降低交易的时间成本,营造诚实守信的商业氛围。凡在滕州市范围内从事商品销售或提供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经营资质的经营单位,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创建活动,评定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在评选中,滕州物价局将根据有关评定标准,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单位资格及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再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验收通过的,确定为候选单位。对候选单位,市物价局将通过报纸、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对获评单位授予“滕州市明码实价店”牌匾。

获评的“明码实价店”称号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内,滕州市物价局可根据获评单位要求,上门提供政策咨询、宣传培训等各项服务;获评单位可被优先推选参加枣庄及省级以上级别的“价格诚信示范单位”评选等活动;获评单位将作为枣庄市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先进典型被宣传推广。

对获评的企业或经营者,滕州市物价局将实施动态管理,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强日常监管。对消费者投诉举报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情节轻微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明码实价店”称号,并予以摘牌和通报,同时依据价格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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