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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园里 谁都不能抽烟

枣庄晚报 2016-09-20 00:00 大字

晚报讯 (记者 张莉萍)今后,校园内重点区域,如大门、教学楼、实验室、行政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室内运动场、图书室、食堂、楼道、卫生间等有醒目规范的禁烟标识,不得摆放烟具(烟缸),地面不得有烟蒂、烟灰;教职工做学生不吸烟的表率,不在学生面前和校园内吸烟。日前,枣庄市教育部门要求落实“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的规定。

各学校要禁止吸烟,并将此作为学生必须遵守的纪律;教职工做学生不吸烟的表率,不在学生面前和校园内吸烟,提倡并鼓励有吸烟习惯的教职工戒烟,摒弃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外来人员及家长不得在校园内吸烟;设立禁烟宣传及监督人员,明确相关禁烟人员的职责;校园内禁止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烟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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