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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等地方法规陆续出炉 一大批法规巩固“创卫”成果

枣庄晚报 2016-09-22 00:00 大字

晚报讯 (记者 张琛)20日上午,记者从解读《枣庄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规定》是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制定管理办法的重要规章,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直接作用是规范政府立法行为,其间接作用就是制定有关政府规章,规范和加强社会管理,引领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在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重点制定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海绵城市、市政管理等方面的政府规章。比如,今年将要制定的《枣庄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计划明年出台的《枣庄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对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巩固枣庄市“创卫”成果将会有法可依。在环境保护方面,法制办也将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促进科学发展的要求,重点加强大气、水、湿地、自然保护区等方面的立法。计划明年制定《枣庄市山体保护条例》、《枣庄市湿地保护条例》、《枣庄市水源地保护条例》等法规,这些都将从立法层面为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的新枣庄提供法治保障。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枣庄市有7300多年的北辛文化、4300多年的城邦文化、2700多年的运河文化和130多年的近代工业文明等,这些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亟需立法予以保护。目前,枣庄市正在对《枣庄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进行立法调研,计划明年出台。这将有利于传承优秀历史文化,增强枣庄市文化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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