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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晒粮危险又违法

枣庄晚报 2016-09-28 00:00 大字

??李世远

18日,峄城区跃进中路两端路面晾晒着玉米和大豆。无独有偶,17日下午3时,在薛城区通晟社区的路边,随处可见堆积的玉米。这些晾晒物占据了大半个路面给经过该路段的车辆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9月20日《枣庄晚报》)

公路上晒粮所引发的交通事故频见报端,政府三令五申,不准在公路上晒粮,为何屡禁不止呢?究其原因,乃晒粮户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缺少晒粮场地而已。

只顾一时方便,殊不知在公路上晒粮危害很多:秋天风干物燥,机动车长时间工作产生大量热量,易引发火灾;极易发生侧滑、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危害健康,不仅受汽车尾气的污染,汽车轮胎还会带来重金属污染,造成粮食污染,黑色沥青含有苯等致癌物质。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欲令行禁止,其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安全意识,让群众认识到公路晒粮的危害及违法。其二,加大道路动态巡逻监控,从严查处公路晒粮的违法行为,以儆效尤。其三,乡镇政府、村(居)委会、交通、交警联手,齐抓共管,共同治理。其四,村委会要想方设法解决晒粮地点问题,有安全地方晒粮,谁还到公路上冒险晒粮呢。希望农民朋友,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不要在公路上晒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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