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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首发文部署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前,枣庄要建成法制政府

齐鲁晚报 2016-09-02 00:00 大字

9月1日上午,《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新闻发布会在新城会展中心举行,枣庄市法制办主任黄继忠、副主任王广忠、法制监督科科长尹晓琳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韩微

史上第一次发文

部署法治政府建设

8月24日,枣庄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这是枣庄市历史上第一次以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形式,出台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今后五年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攻坚期。《纲要》的出台,标志着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入了换挡提速的快车道,意义重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法治政府建设的协同推进。”黄继忠说道。

同时,黄继忠表示,近年来,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的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还不够强,不当决策、拖延决策,不作为、乱作为、懒作为、慢作为等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等。对于政府工作人员而言,必须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此次《纲要》坚持改革引领和问题导向,下大力气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同步建设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杜绝不当决策、

拖延决策

重大决策是社会最为关注的问题,王广忠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实践中,拍脑袋决策、违法决策的情况虽然有所减少,但是不当决策、拖延决策的现象依然存在,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此次《纲要》的推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推行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制度。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或者部门办公会议审议。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记者也了解到,此次《纲要》中也明确指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进行深化。依法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实现“一照一码”。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建设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2016年年底前,实现省、市、区(市)三级联网互通。

作为法制监督科科长,尹晓琳说,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直接关系到政府各项工作能否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直接影响着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此,《纲要》对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也做出了要求。

2020年前率先

建成法治政府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此次《纲要》明确确立了38项任务和措施,要求从2016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分三批进行,市、区(市)、镇(街)每年一批,每批确定一定创建单位比例,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实现全市创建活动全覆盖。确保在2020年,枣庄市前率先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同时,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加快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加快推进枣庄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纲要》中指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依法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强化流程监管和责任追究。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加快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做好承接和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限工作,加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创新融资机制,畅通投资项目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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