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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中级法院倾心构建法院文化主脉

山东法制报 2016-08-08 00:00 大字

枣庄市中级法院文化建设起步较早。2002年,就在全国率先编撰出版《法院文化研究》; 2010年,枣庄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首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近年来,枣庄市中级法院秉承“厚德立身、明法致公、居衡而正、至中而盛” 法院精神,通过不懈努力,结出丰硕果实。

该院以法院文化建设为抓手,乘司法改革东风,继续谱写司法为民新篇章。

树立先进思想文化元素,倾心构建法院文化主脉。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法院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法院文化建设具体工作。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征集院训活动,并上升为枣庄法院精神。

经多次筛选并研究,最后确定院训为:厚德立身、明法致公、居衡而正、至中而盛。指导法官要注重道德品行和人文素养,尊重法治精神和司法规律,恪守司法衡平,致力公平正义,努力实现法治昌明。内强素质、提升底蕴,编撰《法院文化研究》理论专著,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丛书之一。以打造“ 学习型法院” 为平台,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开展争创“学习型庭室”、“学习型支部”,争做“学习型法官”活动。坚持“支部建在庭上”,每周五为固定政治学习日,每次学习不少于半天;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在本院内网开设了法院文化专栏,使法院文化建设深入人心。高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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