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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摩托车 撞伤他人受处罚

枣庄晚报 2015-02-27 12:01 大字

晚报讯 (记者 黄天鸽)大年初六的晚上,家住市中区周村的王某与朋友小聚,推杯换盏后,独自驾驶摩托车回家,在一个十字路口处与骑着自行车的孙某相撞,导致孙某膝部软组织损伤,而王某肘部骨折,身体多处擦伤。后经交警检测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3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等待王某的除了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外还有法律的制裁。

在市中区某医院,记者见到了仍在住院治疗的王某,他对自己的醉驾行为后悔不已。“朋友说酒驾指的是开汽车,我以为酒后骑摩托车不违法,交警已经给我上过课了,摩托车也是机动车,摩托车酒驾也犯罪。”王某说。处理王某交通事故的民警告诉记者:“王某这种饮酒后骑摩托车的现象并不少见。春节期间,我们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针对酒驾展开行动,重点围绕饭店餐饮娱乐场所周边以及主要街道等重点地区,部署专门警力设卡检查拦截,以减少因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现已查获了多个骑摩托车的‘酒司机\’,其中一个‘酒司机\’喝得满脸通红,骑着摩托载着自己的朋友前往枣庄汽车站,这种行为既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别人不负责任。”对于酒后驾驶摩托车是否违法,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受访市民中有四分之一认为酒驾指的是汽车,而酒后驾驶摩托车不违法,还有市民表示酒后驾驶摩托车是违法行为,但是仍怀着只要不喝多,不被交警抓到就不是什么大事的侥幸心理。

记者从市交警总队获悉,根据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全国公安交警部门将在2月19日、2月24日、3月3日和3月5日组织4次集中查处酒驾行动。而枣庄市不仅会加大严查力度也会加大相关法律的宣传,其中就包括重点强调摩托车酒驾行为是违法行为。市交警总队一名负责人表示,摩托车也是机动车,一样要按照机动车来处罚,如果驾驶员在驾驶此类车辆涉酒的话,同样面临酒驾或醉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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