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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开始 不得与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50米内没有其他零售点

枣庄晚报 2015-01-28 15:33 大字

晚报讯 (记者 马帅)针对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特点,枣庄市日前发布《枣庄市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开始强化安全监管。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通知指出,枣庄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责令停产以及处于改造、建设期间企业的监管,督促指导节日期间停产的企业妥善做好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和原材料的清理入库、分类存放,以及厂(库)区等值班值守工作。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定期检查,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登记建档,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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