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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失踪 楼盘杂草丛生 相关部门不清楚 上房无期 购房者不知该找谁?

枣庄晚报 2014-12-04 12:03 大字

晚报讯 (记者 焦兴田 摄影报道)满怀希望和憧憬地交了钱,满怀希望等待住上新房,然而眼瞅着离承诺交房的时间,过了一年,又过了一年,不仅上房变得遥遥无期了,而且开发商还找不到了。近日,购买了青云锦绣·花城房子的市民孙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她心中的苦闷和怨气,“到底该怎么办呢?我们应该找谁反映和解决问题呢?”

工地冷清、荒芜,售楼中心已铁将军把门,人去楼空。这是3日,记者在位于市中区青檀路与人民路交叉口附近的青云锦绣·花城现场看到的情景。

“他们公司位于往南不远的地方。”看完现场,在孙女士的带领下,记者在青云锦绣·花城开发商枣庄市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所在地看到,原先该公司在此办公的痕迹已经很少,几乎看不出该公司曾经在此办过公,此楼西面就是该公司开发的房产,高耸起来的高楼,看着是那样气派,但楼下已荒草横生,建筑物上裸露的钢筋已是锈迹斑斑。

“我是2011年6月交了20万元房款订购的房子,当时约定新房于2012年年底交房。可如今,都已经是2014年年底了,反而工地停工,公司找不着人了,我们到底该怎么办呢?”面对困局,孙女士和其他的一些购房者曾经到该公司找过好多次。

接着,孙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张盖有枣庄市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于2012年2月11日之前15号楼已购房客户有关问题的说明》,该《说明》中说,“对于2012年2月11日之前已交款定房的业主,交房时间预定为2012年12月31日,如到时不能按期交房,逾期交房时间3个月内(含3个月),按照已交房款额月息1%的利率给予计息补偿,逾期交房3个月以上者(不含3个月),均按照已交房款额月息1.2%的利率给予计息补偿,直到开发公司通知上房日止,但通知上房后,业主逾期不上房者,则不再计算利息。”

针对孙女士及购买青云锦绣·花城房产业主的反映,记者试图采访负责开发青云锦绣·花城房产的枣庄市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但始终找不到该公司以及联系方式。

通过记者在网上的查询了解到,枣庄市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1年6月4日在枣庄工商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公司的办公地址设在青檀北路233号。网上留的电话3376525和8197666,均无法拨通。

因为青云锦绣·花城是枣庄市棚改项目,所以记者拨打了枣庄市棚改办的电话,枣庄市棚改办的一位工作人员给了记者市中区棚改办的电话,说让记者采访一下市中区棚改办。为此,记者又拨打了市中区棚改办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说,“这个问题,我可以给你解释一下,青云锦绣·花城项目的几百户回迁户已基本回迁完毕,至于商业开发这块,我们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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