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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经济数据“出炉” GDP增长10.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近10%

枣庄晚报 2014-02-20 16:55 大字

晚报讯 (特约记者 张敬宇)统计部门日前提供的2013年枣庄市各项经济数据显示,去年枣庄市国内生产总值GDP为1830.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238元,比上年增长近1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为101.8,与上年相比小幅下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627亿元,相比上年增长13.58%。

去年枣庄市GDP为1830.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10.1%。与一二线城市相比,GDP总量有一定差距,但增长速度相对较快。如杭州去年GDP为8343.52亿元,仅比上年增长了8%。与此同时,枣庄市第一产业增加值为149.8亿元,增长3.3%,第二产业增加值1037.6亿元,增长11.4%,第三产业增加值643.3亿元,增长9%,由此可以看出,枣庄市第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较大,增长速度较快,反映出了城市转型的成效。

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居民收入的提升,枣庄市去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38元,上年为22950元,增长了近10%。其中,农民人均纯收入10878元,同比增长10.4%,高于GDP增幅0.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例由上年的1:2.39降为1:2.3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数据表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并不是以城镇居民收入减少为代价,而是二者共同提升的同时,农村居民收入涨幅更大。

收入与消费总是形影不离,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不反映商品质量的改进或者下降,对于新产品也不加考虑,它所考量的只是和居民生活相关的一些商品及劳务价格。当CPI涨幅过大时,表明居民生活成本较以前变高,如果实际收入没有增加,那么相对于社会环境来说,收入实际是降低了。数据显示,去年枣庄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为101.8,2012年为101.9。CPI小幅度下降,并不会对日常生活消费以及享受的服务质量产生较大影响。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反映一定时期内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情况与社会商品购买力的实现程度,以及零售市场的规模状况。去年枣庄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627亿元,相比上年增长了13.58%。同样与杭州作比较,2013年杭州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31.17亿元,增长了13%,从数据上可以看出两市之间消费力差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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