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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发布2017年工作要点,要求———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保障改善教育民生

西安商报 2017-02-08 00:00 大字
2017年是实施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和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深化之年。2月7日,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通知,2017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聚焦“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主题,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保障改善教育民生,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据介绍,省教育厅将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对接国家部署启动陕西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启动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组建110个省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小组,培育建设50个省级学前教育课程体系示范基地,提升科学保教水平。

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动学区制管理改革,召开经验交流会,命名第三批学区制管理改革示范县区。大力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交流轮岗比例达到10%以上。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大力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和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校建设计划,新建、改扩建100所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校。推动27个县(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

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多样化发展,支持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普通高中骨干体系建设,力争全省普通高中标准化达标率达到75%。深入实施“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持续深化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制度和课程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展好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工作。继续将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向区域内初中分配,鼓励优质高中与薄弱高中资源共享。实施好“春笋计划”,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继续深化中职教育资源整合,优化职业教育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支持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突出产教融合,为地方支柱产业发展提供技能型人才支撑,增强职业教育发展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加强五年一贯制和“3+2”五年制高职的规范管理,提高“三校生”单招考试升入本科的招生比例。开展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贯彻落实《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推进55项任务和16个项目建设。推进高职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深化新建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型试点改革。

全面提升高等教育水平,实施“四个一流”建设计划,加大引导支持力度,争取有更多高校和学科进入国家“双一流”行列,立项建设一流专业700个。对15所省属本科高校进行审核评估。继续推进高校“院士工作室”建设工作。办好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推进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建设,举办第三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洽谈会,进一步做好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和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和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规范高等继续教育管理,建设40个高等继续教育特色专业。继续推进“2011计划”建设,新认定5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组织开展省级协同中心建设中期检查工作。做好高校科学技术奖和人文社科奖的评选表彰工作。培育支持高水平科研平台建设。继续评建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推进高校高水平“新型智库”建设。印发省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举办科研创新交流论坛等活动,参与破解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不够的难题,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促进成果转化与推广。

支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认真贯彻执行修订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配套文件,推进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办学。充分发挥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导向作用,加强民办高校领导干部培训,促进民办高校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继续开展“放心上民校”活动,做好民办高校、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管理、年检、决策机构备案等工作,规范办学行为。

支持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根据国家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陕西省第二期计划并组织实施。继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解决未入学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扩大残疾学生接受学前、高中、高等教育规模,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落实《盲校、聋校和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年版)》,加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和资源中心项目建设,全面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加强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着力提高教育质量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立德树人“四新四大”活动,通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大实践”活动,把握正确育人方向,突出实践育人,培育德育典型。组织课堂教学改革“新常态·大视导”活动,深化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式。开展学校管理“新标准·大规范”活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规范办学行为。开展学校文化建设“新体系·大构建”活动,创建一批学校文化建设示范校,提升办学品位。召开立德树人“四新四大”现场推进会和研讨会。加强校外教育工作机制建设,实施校外活动中心能力提升计划,提升青少年校外教育水平。全面部署研学旅行工作。完成影视教育实验区工作。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健全教材工作机制。

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卫生工作,落实《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创建第三批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举办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和学生阳光体育竞赛活动,增加中小学体育课时,实施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达标专项评估。以“互联网+美育”网络平台为载体,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试点,完成学校艺术工作年度报告,推进学校美育工作。组织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戏剧进校园等艺术活动。定期发布学校公共卫生预警,指导学校妥善处置突发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联合省级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各高校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食品卫生安全、环保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逐步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并扩大实施范围。拓宽教师补充渠道,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重点补充乡镇以下学校特别是村小和教学点教师。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扩大定期注册试点范围,把好教师入口质量关。推进“师德为先、骨干带动、全员提升”强师战略,加强教育局长、校(园)长和教师培训工作,加大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教师培训力度,培训教师8万人次。加强中小学教师骨干体系建设,评选确定骨干教师1000名。探索教师职称评聘分离制度,完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的监管服务工作,改进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加强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加大高校青年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实施“陕西高校教学名师引领计划”。加大优秀教师表彰宣传力度,做好乡村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此外,把教育脱贫攻坚作为教育系统首要政治任务,对接国家《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以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学校和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为重点,全面落实《陕西省教育扶贫实施方案》,加大教育政策、项目和资金的支持力度,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加强各级学生资助机构建设,完善精准识别、精准资助机制,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和教育脱贫帮扶政策,对建档立卡家庭子女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直至就业实行“一条龙”帮扶,确保建档立卡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实施十三年免费教育。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引导支持高职院校与贫困县职教中心举办“3+2”高职教育;推广陕西省旅游学校与贫困县职教中心联合招收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模式,探索职教扶贫新路子。推进实施《教育***试点县实施方案》,继续发挥教育优势,做好“两联一包”帮扶的子洲县精准脱贫工作。

促进入学机会公平,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指导市县(区)有序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细化并深入宣传解读随迁子女参加高考相关政策。科学编制2017年度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落实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深化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全面公开相关信息,提供网上信息咨询服务,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确保实现“平安高考”“阳光招生”目标。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力争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人数双增长,确保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80%以上。完善政策措施,坚持项目带动,实施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加大校园招聘和网络招聘会举办力度。开展创业培训,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专项行动,加强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精准帮扶,促进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等困难群体充分就业。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深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落实《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强化营养改善计划双月通报制度,不断提高学校食堂供餐覆盖面。开展省级营养改善计划示范县(区)和示范学校评选等活动。(记者袁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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