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领5张银行卡 收下1万元“佣金” 玉州区一男子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起诉
郭某某进看守所
本报讯(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蒋发海)应聘兼职,拿对方寄来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并收取不菲佣金,玉州区的李某某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于近日被玉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20年8月,李某某在某软件上看到一则招聘兼职人员“日赚2000-5000元”的广告,他按上面的联系方式联系到对方,对方称赚钱的办法很简单,就是他们将身份证、电话卡等资料邮寄给李某某,李某某收到这些材料后,到指定的银行或者信用社办理银行卡,之后再将办理好的银行卡以及电话卡、身份证等邮寄回去,他们收到货后,就会按每办理一张银行卡2000元的价格支付“佣金”。刚开始时,李某某有所顾虑,但想到只用“动动嘴”“跑跑腿”就能赚到不菲的“佣金”,他就答应了。
2021年3月,仅在一个月的时间内,李某某就利用贾某、任某等5人的身份证骗领了5张银行卡,获取10000元的“佣金”。5月,李某某到某信用社办理银行卡时被银行工作人员识破并报警抓获。7月,李某某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玉州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老百姓用身份证去金融机构办理银行卡是生活中一件常见的小事,有些人认为自己既不偷也不抢,只是冒用他人身份证办张银行卡应该没什么大问题。殊不知,冒用他人身份证骗领银行卡可能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这些冒用他人身份证骗领的银行卡,主要被用于网络诈骗、电信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中,危害巨大。在此,提醒市民,千万不要为了蝇头小利将自己的银行卡卖给他人,也不要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外借,以免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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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卡”牟取小利
涉嫌“帮信”被抓
本报讯(记者 黎颖 通讯员 张晓艳)近日,兴业一男子因为将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卡出借给朋友,导致其成了“帮信”人员被抓。
11月16日,被兴业警方列为网上追逃的“帮信”嫌疑人郭某某在江西赣州落网。面对警方的审讯,郭某某起初表现得茫然无措,称自己毫不知情,同时也认为“借卡”是小事,自己不需要负责任。后来,在警方的政策解读下,郭某某才逐渐明白自己的所作所为已触犯了法律,酿成了大错。郭某某随即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原来,最近郭某某因手头“紧”,在朋友的误导下,怀着侥幸心理将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卡出借给朋友,以此换取蝇头小利。没想到这一小小的举动让自己成为“帮信”犯罪嫌疑人,引起警方的注意。
日前,兴业县公安局石南派出所接到赣州警方的通知后,副所长谭振仲带上辅警赶赴赣州,将郭某某带回兴业进一步审讯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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