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讨薪人在广东打工,被告也在广东,双方一时难回兴业参加调解 调解员“隔空”解纠纷
线上调解
本报讯 (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梁艳) 5月17日,兴业县法院指导特邀调解员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隔空”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被告梁某欢从2021年6月开始,每月25日前至少支付2000元给韦某王等4原告。
4工人讨要工资未果上法庭
2014年2月至2015年5月,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源镇的韦某王、岑某多、韦某貌、潘某坡4人为梁某欢从事电焊工作,经双方结算,梁某欢共欠韦某王等4人工资25415元,梁某欢写下欠条交付韦某王等人收执,并承诺于2015年10月31日前全部结清,但到期后梁某欢未依约履行付款义务。经韦某王等4人多次追讨,梁某欢于2020年8月支付了6000元,尚欠19415元未付。韦某王等人只好将梁某欢诉至兴业县法院。
兴业县法院收到案件材料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在征得原告方同意后,遂将该案委托特邀调解员主持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为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多次指导特邀调解员做好原、被告双方工作。特邀调解员也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远在广东打工的被告梁某欢以及原告韦某王等4人。
“我现在暂时没有能力一次性付清拖欠的工资,但是可以每个月支付2000元给他们4人,再由他们按照各自的比例分配吧。”在特邀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被告梁某欢表达了调解意愿。
“我们同意调解,但是我们4个人现在都在广东打工,一时半会儿也去不到兴业……”原告韦某王4人表示,由于路途较远,平时上班抽不出时间参加调解,他们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事。
特邀调解员在线调解化纠纷
“现在有一个多元调解平台,只要双方在微信找到多元调解的公众号,关注并注册就可以进行视频调解,笔录也可以在网上确认签字。”为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特邀调解员向双方推荐了在线调解平台,双方欣然接受了调解员的建议。
5月17日,在立案庭法官的协助下,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主持双方进行视频调解,双方当事人在线上充分表达了调解意见,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即被告梁某欢从2021年6月开始,每月25日前至少支付2000元给韦某王等4原告,并承担该案的诉讼费。调解结束后,双方在线签订了调解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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