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猪不成 押金不退? 兴业警方调解一起买卖生猪纠纷

玉林晚报 2021-01-29 07:3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黎颖 通讯员 邓思瑜)日前,兴业警方成功调解一起因买卖生猪引起的经济纠纷。

1月19日,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的周老板经人介绍来到兴业县葵阳镇铁联村找梁先生所在的公司购买600头生猪。现场看猪前,梁先生要求周老板先付押金。周老板叫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了2万元到梁先生指定的银行账号,自己又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转了2万元,一共给了梁先生4万元押金。

随后,周老板来到铁联村某猪场看生猪,他发现养猪场的生猪与之前微信视频上看到的生猪差别很大,于是向梁先生提出退还4万元押金。梁先生口头答应,但却以各种理由要求周老板离开养猪场。

事后多次联系梁先生要求退还押金未果,周老板将事情报到葵阳派出所请求处理。值班民警接警后,告知双方当事人买卖纠纷属民事行为,如果双方愿意,可以接受公安机关调解。经过民警做思想工作,讲明法律政策,最终梁先生一次性退回4万元押金给周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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