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500元赡养费 法官依法判决

玉林日报 2020-12-11 07:1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黄锦群 通讯员 宁璐)人们常说:“养儿方知父母恩,父母恩情重如山。”从呱呱坠地到长大成人,一路走来一路艰辛,父母的付出可想而知。父母年岁大了,没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收入,这个时候只有靠子女来赡养,也是情理之中的事。然而有些人却连500元的赡养费都不舍得给付,这让两位七旬老人寒了心。近日,兴业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赡养纠纷案件。

陈某华与黎某娥为一对七旬老夫妻,两人共生育了两儿一女,现均已成家并独立生活。陈某华与黎某娥一直跟随次子陈某仲生活,次子陈某仲、女儿陈某丽每月各支付两位老人抚养费500元。而长子陈某孟自2012年起便对陈某华、黎某娥不管不问,也未给过赡养费。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的两位老人仅靠次子与女儿给付的赡养费已不足以维持生活,两位老人遂向长子陈某孟提出给付赡养费的请求,多次索要均遭拒绝。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只好把长子陈某孟告上法庭。

主办法官通过情理和法理并举的方式向被告陈某孟解释赡养的法律法规后,其依然拒绝支付赡养费。最终法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情况和当地生活水平,依法判决长子陈某孟每月固定向两位老人支付500元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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